反對出租車個體化的理由都不成立
在油價上行的背景下,各大城市出租車運價迎來新一輪上漲。專家建議允許出租車行業個體化,不過此建議引起管理方的擔心。上海市交通港口局負責人則提出,出租車行業個體經營者,難以承擔重大交通事故等風險,且更難以管理。
油價總體呈現上漲的趨勢,出租車價格上漲的壓力日增。而在通貨膨脹、政府把控制物價總水平作為第一要務的背景下,出租車價格是否上漲顯然是一個難題。由于現行的出租車價格中含有相當比例的管理成本和炒作成本,所以人們又想到了出租車的個體化——如果出租車司機或經營者不用繳納“份子錢”或者消除了“層層轉包”,不就有能力消化油價上漲所增加的成本嗎?但同往常一樣,反對之聲立即響了起來。
管理困難是最常規的反對理由。的確,在公司化經營模式之下,政府管理部門只需要面對為數不多的出租車公司;而一旦實行了個體化經營,職能部門就不得不直接面對成千上萬的出租車個體經營者。但,如果政府只想圖省事兒,那連個體工商戶也不應該存在了,各行各業都必須以公司化的模式經營。
在“管理困難”之外,現在又出現了新的反對理由,那就是“個體經營者難以承擔重大交通事故等風險”。不知道這樣的結論是如何得來的,我只知道除了強制險之外,機動車還有很多商業保險可供選擇,而且我國私家車的數量已占機動車總量的絕大部分——既然數量N倍于出租車的私家車主們都能夠承擔重大交通事故等風險,出租車個體經營者怎么就承擔不了呢?
事實勝于雄辯。在日本、香港等很多國家和地區,出租車都是個體化運營的。我國的溫州,也早于13年前就開始推行出租車的個體化經營。13年來,雖然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前年也曾發生罷運事件,但并沒有發生個體經營者承擔不了交通事故風險的案例。
在實行個體化經營的溫州,營運證經過層層轉賣,往往被炒到100萬元以上。有分析認為,出租車營運證實行市場化的體制是溫州出租車罷運事件的根源。其實,問題不是出在“市場化”上,而是出在“營運證”上。我認為,既然實行了個體化經營,特許經營就不應該再繼續。市場上需要多少出租車,經營者們比政府更清楚,而且市場機制會自動地調節。如果市場的進出都是自由且沒有門檻的,經營者們當然不會找政府討說法,也就不會因為無利可圖而罷運。因此,溫州出租車市場的問題不是“市場化”,而恰恰是因為市場化不徹底。
總之,反對出租車個體化及市場化的理由并不成立。各地之所以固守公司化運作,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懶政”,即為了在管理上方便自己;二是“避責”,如果出了問題,可以把責任推到出租車公司的身上;三是“利益”,因為行政管制可以給管理者帶來經濟上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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