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更多的動作已經箭在弦上,其中之一就是解決廣為社會詬病的壟斷行業收入過高問題。據相關權威人士透露,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的諸項改革將陸續出臺,對壟斷行業收入過高問題的調節是其中的重要部分。這位權威人士對記者表示,建議提高壟斷行業利潤上繳國家的比例,使得其行業從業人員收入維持在高于社會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
此前不久,國家統計局公布了2009年上半年的職工收入數據: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注為14638元,同比增長12.9%……這些數據立即引來了強烈的質疑,很多網友認為自己的工資“被增長”了,洶洶的輿論甚至讓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都感到“臉紅”。為什么大多數人的工資沒有達到平均工資?主要就是因為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太大了——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去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最高的三個行業中,證券業172123元,是全國平均水平的5.9倍;其他金融業87670元,是全國平均水平的3.0倍;航空運輸業75769元,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6倍。換句話說,在平均工資上,低收入行業的工資是“被”高收入行業“增長”的。
收入分配的行業差距過大,確實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政府理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那么,提高壟斷行業利潤上繳國家的比例能不能降低這些行業的工資水平并使之維持在高于社會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呢?
試圖用提高利潤上繳比例的辦法降低行業工資水平,隱含著這樣一種邏輯,那就是:工資水平是與自留利潤成正比的。但這一邏輯并不一定成立。誠然,證券等行業的工資畸高肯定與其巨額的利潤有關,很多企業的薪酬甚至是直接與業績掛鉤的——中國平安董事長馬明哲2007年的6600萬元年薪中就有約4000萬是績效工資,但與薪酬掛鉤的是企業的毛利潤,而不是指自留的那部分利潤——不管國家收繳的比例是多少,這些利潤都是企業掙來的,也都是職工的業績。如果以前他們可因企業贏得的利潤多而拿高工資,那么以后他們也可因為國家所作的貢獻多而拿高工資——反正他們“不差錢”。同時,他們還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金融等行業高薪是“國際慣例”!
金融證券等行業收入多,在國際上確實是普遍現象,可其他國家的“民憤”為什么不像中國這么大呢?行業之間的差距沒有中國這么大可能是一個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還是金融等服務行業在那些國家不是壟斷的,也就是說那些行業的利潤及工資是在市場競爭中取得的——如果誰對這些行業的利潤或工資“眼紅”,完全可以進入這些行業并進行平等的競爭。但在中國不行,因為金融、電信、民航、石油等高收入行業是政府壟斷的,而這些行業的超額利潤和畸高工資顯然也存在著很大的因果關系——這也正是壟斷行業的高薪飽受詬病的根本原因。
如果是從公平競爭中得到的,即使收入再高,別人也無話可說;如果是在壟斷狀態中取得的,即使收入與貢獻成正比,別人也會說三道四。因此,對這些壟斷行業,改革的重點應該放在打破壟斷上,而不是放在抑制工資過高上。工資畸高只是“標”,行政壟斷才是“本”——只要打破了壟斷,市場機制自然會把這些行業的工資調節到一個合理的水平上,而且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也可以得到進一步的健全和完善。